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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居间合同

时间:2024-11-22 15:38:30
土地居间合同

土地居间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居间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居间合同1

居间人:湖南××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5,000万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表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5.1、居间报酬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160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5.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仍愿意购买的,双方另行约定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继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报酬约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约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25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土地居间合同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肈XX___区(该土地权属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亩。

土地用途:。

第二条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此处隐藏11160个字……方确认:上述股权交易信息系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并将获悉的相关其他信息告知甲方,经乙方、丙方撮合、协调,已经与深圳市XXX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实质性谈判,目前正在就股权买卖合同的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据此,甲方:若上述交易最终成功,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是由乙方、丙方完成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费用给乙方、丙方。

第二条乙方、丙方义务

1.继续积极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协调相关事务,并及时沟通。

2.继续协助甲方做好股权转让的前期准备及沟通工作,促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积极同股权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不得阻碍乙方、丙方居间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费用为4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但不含用地商业性质变更为商住性质转功能所需的费用。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日内,由甲方将上述居间费存入监管帐户。当甲方购买的股权过户70%,则要先解付居间费用为: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税率为7%,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232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在股权过户100%成功后,则在过户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起3日内由乙方、丙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为甲方的材料通知银行解付监管的居间费用余额为:人民币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186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万元整)转至指定账户。

第五条三方清楚,甲方购买上述XXX公司持有的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需要通过拍卖程序参加竟拍,而且经乙方居间,甲方与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已经确定该30%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950万元。乙方,若甲方参与竞拍该30%的股权的成交价款超出人民币4950万元的部分,则由甲方应付给乙方、丙方的居间服务费中支出,支出后剩余部分才是乙方、丙方最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费不足的支付该差额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拍卖所需的佣金由乙方、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三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居间合同1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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